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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2 15:55:03 股吧网页版
天顺风能: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3


证券代码:002531 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6-044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了独立董事邓璠女士的辞职函。邓璠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邓璠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符合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邓璠女士的辞职函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生效前,邓璠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邓璠女士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离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与债权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璠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谨向邓璠女士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职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公司于 2026 年 06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贺跃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审计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贺跃女士在股东会选举通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其接替邓璠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调整情况如下:

1、调整前审计委员会成员

独立董事邓璠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陈增炀先生、独立董事胡云华先生;

2、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

独立董事贺跃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陈增炀先生、独立董事胡云华先生。

四、其他说明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贺跃女士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经出具书面承诺报名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辞职函;

2、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6 月 13 日
附件:贺跃女士简历

贺跃女士,199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
城市大学,会计专业,博士学历,主要研究领域为审计、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主持并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入选上海市高层次人才计划,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贺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贺跃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贺跃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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