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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8:49:41 股吧网页版
天顺风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云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云华)

作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07
月 07 日-12 月 31 日,下同)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云华先生,1967 年 0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
海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长期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在公司相关法律纠纷处理上具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曾任湖北书院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旭波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嘉富诚律师事务所主任等职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嘉富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证券监管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董事会 5 1 4 0 0 否

股东会 1 0 1 0 0 否

本人对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了 1 次会议,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在会议筹备阶段,本人主动了解持股员工的意见,获取作出独立决策所需的完整信息。会议审议阶段,本人认真听取议案汇报,结合法律专业视角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确保决策客观合规。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加了 1 次会议,审议聘任第六届高管、证代事项。本人对拟任高管、证代的任职资格、征信情况、专业能力等进行复核,认为拟聘任高管、证代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要求。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加了 4 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计提减值、续聘年审会计师及相关制度、定向增发事项进行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于 2025 年度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定向增发再融资相关事
项。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再融资项目律师深度沟通定向增发方案及其他议案,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地做出了决策。

2025 年度,未发生需要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未行使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不定期听取年审会计师有关年审的进度汇报,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督促其保持独立性,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以出席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的形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股东互动。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要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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