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宝山)
作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1
月 1 日至 7 月 6 日,下同)履职期间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宝山先生,1953 年出生,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可再生能源研究规划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曾任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农业部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工程师、科技部高新司副处长、处级调研员、副巡视员等职位,现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顾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
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董事会 3 0 3 0 0 否
股东会 2 0 2 0 0 否
本人对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组织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第六届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参考市场行情、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认为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合规。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 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可持续发
展报告、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修订战委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换届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地做出了决策。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未发生需要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未行使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履职期间,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披露
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以出席股东会的形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主动与公司有关人员沟通行业前景,为公司发展提供前瞻建议。在日常的董事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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