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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7:07:07 股吧网页版
天顺风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6-029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4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4
月 20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4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1193 号来福士广场 T3 座 12 层;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严俊旭先生因工作海外出差原因无法主持本次股东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朱彬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4 人,代表股份 977,829,4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1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03,60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28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81 人,代表股份 74,229,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13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2 人,代表股份 74,229,44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1 人,代表股份 74,229,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1310%。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77,444,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6%;反对 132,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 25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3,844,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10%;反对 132,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1%;弃权 25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王艳律师、吴韦唯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6 年 04 月 21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签署版;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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