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1:35:16 股吧网页版
1-1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Titan Wind Energy (Suzhou) Co., Ltd.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宁波东路 28 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及“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一)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72,662.48 万元、486,037.46 万元和
538,772.0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9,523.38 万元、20,443.51万元和-23,552.8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6,444.34 万元、19,734.33 万元和-25,413.00 万元。

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 10.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由盈转亏。主要系公司自2023 年以来逐步推进由“陆转海”的战略转型,收缩陆上风电装备板块塔架及叶片业务,基于审慎原则,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部分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与评估,对拟停产陆上风能装备生产基地相关资产、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减值计提,相关资产减值事项导致 2025 年度业绩亏损。

同时,公司业绩受经济环境、产业政策、下游市场景气度、行业竞争格局、下游客户需求、客户验收进度、人力成本等诸多因素影响,未来产业政策、市场竞争、下游客户需求、客户验收延期、人力成本提高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自身的战略方向、技术创新、项目管理等因素如出现不利情况,导致公司市场开拓、经营管理不及预期,公司可能存在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二)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近年来因收购江苏长风形成了较大商誉,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 190,547.0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7.04%。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下降等外部环境变化,亦或是与商誉相关资产组自身客户拓展、成本控制等内部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将导致其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甚至出现下滑,据此商誉对应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可能低于其账面价值,造成商誉减值,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上网电价波动风险

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 2025 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颁布实施以后,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各地全面承接实施《136 号文》后,对于存量项目电量和电价方面,基本与现有政策实现了有限衔接;增量新能源项目的机制电价需要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后续竞价结果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随着《136 号文》的发布与相关配套政策及方案的实施,全国电力市场的加快建设,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规模的扩大,未来上网电价增加波动风险,公司所经营的风力发电市场化交易电价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