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履行对内部控制的审查与监督职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此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和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安全生产、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子公司管理、公章管理、对外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信息沟通与披露、内部审计监督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内部控制主要范围的实际状况
(1)公司治理和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公司治理和业务组织架构,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两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并在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内控执行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以有效推进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公司根据集团管控需要和职责划分,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审计中心、监察中心、采购中心、销售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生产技术中心等行政和业务管理部门,并制定了一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又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机制,各中心集中办公,有效防范了工作中的差错和舞弊,保证了公司能够有效地计划、协调和实施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会由 3 人组成,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是聚焦铝行业完整产业链,不断向上下游拓展,坚持节能降耗、减
排增效、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资源优势、能源优势、成本优势和科技优势,将公司打造为“成本、资源、创新、节能”全面领先的大型铝业集团。
2025 年公司积极响应“双碳”目标以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不断完善 ESG 策略体系,为此公司特设立 ESG 专项工作组,负责开展可持续发展具体工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执行保障。
(3)安全生产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零容忍,零伤害”安全理念不动摇,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建立健全了全员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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