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WEI CAI)
本人作为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WEI CAI(蔡蔚),男,加拿大国籍,1959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哈尔滨理工大学博导教授/终身荣誉教授。国家卓越工程师,国家特聘专家创新企业家专委会副主任,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国家《电动汽车安全指南》电驱动安全专家组长、国家2021-2035《节能与新能源技术路线图2.0》电驱动专家组长,工信部“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稀土永磁材料上下游合作机制”副主任,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在国际国内电机领域的学术与产业界任职及工作四十余年,包括在欧美全职工作14年,如曾任美国雷米电机混合动力技术总监,主持过多个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新能源车型的电机系统和电驱动量产项目。2020年至2023年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与讨论,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 实际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7 7 0 0 4 4
本人对所有董事会审议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独立、客观、公正行使了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未出现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1 1 4
实际出席次数 1 1 4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对公司首席信息官的提名与聘任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就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等提出了专业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选聘与审核职能。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绩效考核体系及具体方案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了有效监督与审查,确保其与公司业绩及个人贡献相匹配。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在会议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和独立判断,确保审议过程及结果符合独立、客观的要求,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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