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4 16:05:01 股吧网页版
林州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3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
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录云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参加董事七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邱峰先生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暨取消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议案》。

因邱峰先生个人安排等原因,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撤销邱峰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时取消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中《关于选举邱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子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暨变更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余玉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余玉林先生的基本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余玉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选举。

余玉林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暨变更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余玉林)(公告编号:2026-004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余玉林)(公告编号:2026-0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玉林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罗田县司法局工作;现任湖北神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执业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玉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