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2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5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质询建议函》的回复及业绩修正问题的处罚意见、
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林州重机”)于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来的《股东质询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6】49 号),对公司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由盈转亏、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中全额剔除占总营收比重超过30%的贸易业务等情况较为关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就中小投资者关注的相关问题依法行使质询权、建议权。公司收到《股东质询建议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回复,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及业绩修正问题的处罚意见、整改措施公告如下:
一 、建议你公司及时对违规业绩预告修正行为开展内部追责并整改
你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 850 万元至 1,200 万元。2026
年 4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预计
净利润修正为亏损 4,500 万元至 4,900 万元,最终经审计的 2025 年
度净利润为-4,744.07 万元,经营业绩由盈转亏,净利润金额变化较
大。你公司解释修正原因主要归结为 2025 年 11 月 4 日取得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后所得税税率由 25%调整至 15%,但公司未能充分评估该税率变化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中证投服中心注意到,你公司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至业绩预告披露日相隔近三个月,期间相关税率政策并未发生改变,但你公司未能在业绩预告披露前(即 2026 年 1 月30 日)结合你公司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及编制业绩预告数据。对此,部分中小投资者在股吧等平台上对管理层在业绩预告时是否已充分知悉业绩可能亏损、是否存在未及时信息披露等提出质疑。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中,明确认定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业绩与实际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已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根据你公司《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属于年报披露重大差错,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由你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相关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拟定的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等,提交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提议作出专门决议。同时,该制度规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你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经查阅你公司近期公告,未披露你公司对此事项认定相关责任人员、出具内部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未披露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董事会也未作出决议,同时你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也未披露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薪酬绩效调整的安排。
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判断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未来价值的重要依
据,预告数据由盈转亏的重大差异,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判断决策,对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请说明你公司内审部门是否已对本次事件启动责任认定及追责程序、提出整改措施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是否作出专门决议;如已完成,请及时披露相关认定结果及整改措施。
二、建议补充说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涉贸易业务的具体情况及调整原因
根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你公司同时对 2025 年前三季度、2025 年半年度的贸易业务数据进行全额剔除,当期调减营业收入 3.23 亿元,该业务收入占 2025 年上半年更正前总营收的 35.64%。经查阅你公司 2024 年报告、2025 年半年报,中证投服中心注意到该贸易业务收入系 2025 年上半年首次出现,你公司从未披露该贸易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经营模式、主要商品种类、业务背景及收入确认的具体会计判断依据等内容。根据 2025 年半年报数据计算,该贸易业务的毛利率仅 0.5%,你公司却在几个月后突然剔除贸易收入,仅简单披露基于谨慎性原则予以剔除,也未向投资者说明具体原因。部分中小投资者在股吧等平台表示,对贡献超三成营收的贸易业务突然全额剔除感到不解,对贸易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提出质疑。
2025 年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滑 33%,净利润为负,业绩承压,而短期内对营业收入作出重大调整且未说明理由,将导致投资者无法了解和判断上市公司真实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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