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宋绪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作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宋绪钦,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教授。曾任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企业管理系教师、贸易经济系教师,河南万国咨询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企业发展研究所所长。现担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
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本人已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时
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会前认真审阅
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就审议
事项进行询问、建议等;会中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所议事项
发表明确意见;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管理层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14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股东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数
宋绪钦 14 3 11 0 4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
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无缺席情
况。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确认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出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其他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情形。2024 年度共主持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议,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对议案投了赞成票。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共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重点对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同时,督促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 4 月按照审计计划完成 2023 年度审计工
作,保障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及时、完整披露。
3、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共参加了 1 次战略委员会
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董事会工作报告、非公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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