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6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进
行改革,监事会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新增一条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以人民币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
标明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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