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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0:43:02 股吧网页版
林州重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0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与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维也利明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受让方”或“维也利明鑫一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郭现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4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27%)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给维也利明鑫一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与上海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表“靖戈500量化对冲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受让方”或“量化对冲二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658%)无限售流通股、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969%)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量化对冲二号。

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维也利明鑫一号、量化对冲二号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述受让方均承诺,自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过户登记为准)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次转让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协议转让审核申请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于3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的通知,郭现生先生与维也利明鑫一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郭现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4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27%)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给维也利明鑫一号,郭现生先生与维也利明鑫一号签署股份转让价格为3.267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总价合计人民币153,549,000元;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与量化对冲二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658%)无限售流通股、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969%)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量化对冲二号,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与量化对冲二号签署股份转让价格为3.267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总价合计人民币153,549,000元。

郭现生先生本次交易转让股份数量合计8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285%);韩录云女士本次交易转让股份数量合计12,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1.496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本次交易转让股份数量共计9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7254%)。

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系参考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定价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郭现生 236,852,214 29.54% 154,852,214 19.32%

韩录云 70,550,740 8.80% 58,550,740 7.30%

维也利明鑫一号 0 0.00% 47,000,000 5.86%

量化对冲二号 0 0.00% 47,000,000 5.86%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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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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