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1:31:26 股吧网页版
林州重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林州重机2025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林州重机在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林州重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5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 万股新股。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82,444,44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
格为人民币 13.50 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29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12,999,994.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3,542,16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9,457,834.00 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年 6 月 2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 0301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1 年 4 月 7 日的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22 日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林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林州龙
山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8 日、2020 年 4 月 29
日、2020 年 4 月 29 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止专户使用完毕之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的募集资金
专户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27 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8,945.8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03,942.95

本年度使用金额 5,003.06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04

项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