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1:31:27 股吧网页版
林州重机: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证券代码:00253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Linzhou Heavy Machinery Group Co.,Ltd.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目录

第一节 企业概况......3
公司简介......3
第二节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4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5
员工权益保护......6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7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7
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8
第三节 社会责任展望......9

第一节 企业概况

公司简介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创于 1982 年,
位于举世闻名的红旗渠畔,201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林州重机;股票代码:002535)。现已发展成为国内集能源装备制造、军工装备制造、煤矿运营服务、铸钢锻压业务于一体的能源装备综合服务企业。

公司以“打造国际领先的能源装备综合服务商”为愿景,充分发挥公司研发、品牌、客户资源和管理服务等优势,全力做大做强煤机及其相关主业。公司作为一家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上市企业,在技术、装备、人才等方面拥有强大的优势,依托上述优势,公司将加快布局,将军工业务打造成公司的优势业务板块之一。

未来,公司将秉承“能源装备综合服务业务和军工业务”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坚定目标,努力奋斗,将公司打造成一家具有强大发展后劲和高盈利能力的综合性大型集团企业。

第二节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与内控体系,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规范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平保障全体股东与债权人合法权益,具体涵盖知情权、收益权、股东表决权、信息公平披露、投资者关系维护等核心维度。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一)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营管理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构建以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为核心的科学决策体系。股东会、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协同发力,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严控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规范运营。

报告期内,为保障内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审议及披露。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审议通过了 38 项议案;共召开董事会10 次,审议通过了 54 项议案;会议召集、参会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严守信息披露义务,深化投资者沟通互动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专项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统筹负责,证券部承担日常执行工作。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等多元渠道,主动与投资者高效互动,耐心回应各类咨询,及时在互动易平台解答疑问,保障投资者全面知悉公司重大经营信息。

2025 年,公司累计发布信息披露文件 84 份,持续提升运营透明
度,切实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同年 4 月 22 日,公司举办 2024 年度业
绩说明会,围绕经营业绩、发展态势、未来前景等投资者关切问题开展线上交流。同时,公司定期组织高管及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深入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强化信息披露合规意识与专业能力。
(三)保障股东权益,坚守价值回报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优化业务布局,致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回报。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纳入《公司章程》予以固化,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在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执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切实保障投资者投资收益。

二、员工权益维护

(一)依法保障权益,完善激励机制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秉持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在薪酬体系设计、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及商业保险等方面,为员工提供全面保障;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