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文光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担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客观、专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文光伟,男,1963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香港普华会计公司审计部会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已按监管规则完成独立性自查,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董事会 10 次、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独 立 董 出席股东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薪酬与考核
事姓名 审计委员会 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委员会
文光伟 10 3 7 - 5 1 -
本人出席的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2025 年度,本人对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
极履职,依托专业优势,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定期报告编制及相
关事项、薪酬考核等事项审慎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具体工作情况
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组织委员对公司定
期报告、利润分配、内控自评报告、关联方借款及担保、续聘审计
机构等事项进行逐项审议,均投赞成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标准。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6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15 项议案,对向关联方借款、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关联方担保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经充分发表意见后均无异议通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情况,并参加多次年度审计沟通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积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风险,对公司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关联担保、内部控制等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本人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