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权,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和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公司经营管理回顾
过去一年,面对宏观经济承压运行、煤机行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叠加公司融资与回款等诸多不利因素,公司决策层和管理层在压力与挑战中坚守发展底线,于变局和困境中谋求升级突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为公司后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5 年,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112,789.19 万元,同比下降 33.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44.07 万元;综合毛利率 25.32%,比上年同期减少 2.99 个百分点。其中:
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实现收入 108,183.78 万元,同比下降34.18%;毛利率为 24.17%,比上年同期减少 3.72 个百分点。其中,煤矿机械业务实现收入 97,465.97 万元,同比下降 33.95%,产品毛利率为 21.97%,比上年同期减少 4.74 个百分点;公司煤矿综合服务
业务实现收入 10,717.82 万元,同比下降 36.26% ,产品毛利率为44.09%,比上年同期增加 5.92 个百分点。
二、2025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股东会决议和执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会召集人职责,共召集并组织召开 4 次股东会,其中,1 次年度股东会、3 次临时股东会,共审议通过了 38 项议案,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制度修订、关联方借款、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薪酬等事项作出了决策,股东会的各项决议都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决议合规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会表决,会议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披露,切实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定的职权范围进行决策,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全年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10 次,共审议通过了 54 项议案,涉及事项主要包括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制度修订、关联方借款、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薪酬等。全体董事秉持恪尽职守、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在审议议案时,深入讨论、充分论证,积极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在
决策时,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保证了董事会的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切实履行职责,协助董事会对审议事项提供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持续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与公司董事、管理层沟通交流,主动关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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