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会议室(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 299 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锋。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149.313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54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248.534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00.779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53.551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52.772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5人,代表股份2,900.779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67%。
9.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董事孙锋、孙耀忠、李明黎、刘红玉、李江、赵书峰、孙玉福、方拥军、侯向阳,董事会秘书谢国楼;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红亮律师、王奕萌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2.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孙锋、孙耀忠、刘红玉、李江、赵书峰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孙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5,096.3644 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0.6020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68%。
1.02 选举孙耀忠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5,097.7019 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8%。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1.9395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55%。
1.03 选举刘红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5,096.2535 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0.4911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36%。
1.04 选举李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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