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飞龙股份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4,074,074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10.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9,999,999.2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255,485.2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744,513.9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验资
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37 号)。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金额 金额
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
1 限公司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 38,036.94 28,600.00 28,600.00
水泵项目
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
2 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 36,107.17 27,149.00 27,149.00
列产品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2,251.00 22,251.00 21,125.45
合计 96,395.11 78,000.00 76,874.45
目前,募投项目正在稳步推进,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预计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部分,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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