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侯向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恪守独立身份,严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始终以勤勉尽责为准则,深入参与董事会各项事务的审议与决策,并对相关重大事项秉持专业判断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本人在履职期间,致力于促进公司治理的完善与规范运作,并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出发点。现将本人于 2025 年度的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侯向阳,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6 年 6 月毕业于中
国政法大学,获经济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6 年 7 月至今,任教
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现任河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自 2023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本着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均现场列席。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参加了 6 次会议,其中现场出席 5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1 次,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3)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作为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全年履职情况如下:
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方面,作为主任委员,本人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勤勉尽责、审慎履职,扎实推进委员会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报告期内,组织并主持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严格履行议事程序,确保各项议题审议严谨、决策合规。协助修订完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等核心文件,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及薪酬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搭建科学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制度优化与机制完善,有效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夯实稳定高效的经营管理团队,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与运营效益,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计参与 3 次会议。对每项议案均进行了深入审阅与充分讨论,以实际行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审计委员会任职期间,本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全年列席全部 6次会议。面对监事会取消后委员会承接的更多职能,本人对包括续聘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每一项审议事项均进行了审慎分析并作出独立判断,以专业和勤勉确保了监督与决策职责的有效落实。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共召开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现场履职情况
2025 年,依托公司良好的配合,本人通过累计 16 日的现场工作,积极参与
各项会议并进行实地调研。履职贯穿于两大主线:一是深入关注公司经营实况与内控体系,二是严谨监督董事、高管履职及信息披露合规性,从而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能,守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通过认真查阅资料、独立调查问询等方式进行深入研判,并基于客观公正的专业立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工作中始终以勤勉尽责、忠实守信的精神,致力于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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