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孙玉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履职过程中,始终坚守独立立场与专业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要求。报告期内,本人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防范经营风险为核心,全面、深入地参与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本人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评价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独立发表意见。同时,本人持续关注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市场声音,通过多种渠道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致力于在董事会决策层面构建并巩固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有效保障机制。现将 2025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孙玉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河南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铸造学会秘书长,河南省铸锻协会执行会长,河南省金属学会副理事长,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19 年 1 月至今任河师大新联学院(2021 年更名为中原科技学院)教授,现任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天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本着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所有
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均现场列席。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参加了 6 次会议,其中现场出席 5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1 次,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3)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年主持召开 3 次会议;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全部 2 次会议。在相关议题的审议与表决中尽责履职,完成了各项既定工作。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共召开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现场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本人累计完成现场履职 16 日。期
间,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会及实地调研,深入把握公司运营实际情况;借助会谈、线上等多种渠道,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经营与合规动态。基于专业能力,在董事会决策中提供独立意见,并跟踪重要决议执行、内控制度落实及重大事项进展,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以勤勉尽责、忠实履约为导向,严格审核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治理与经营提出独立建议。在此基础上,经审慎分析与独立判断后行使表决权,核心关切在于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潜在影响,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应尽职责。
三、2025 年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和关于公司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本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这两笔关联交易因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这两个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均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时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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