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飞龙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4,074,074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10.53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9,999,999.2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255,485.2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8,744,513.9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37 号)。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飞龙”)、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飞龙”)及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资 项目原定达到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资金金额 金金额占比 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河南飞龙(芜湖)汽车
1 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28,600.00 28,600.00 20,367.45 71.21% 2026 年 6 月 30
600 万只新能源电子 日
水泵项目
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
2 限公司年产 560 万只 27,149.00 27,149.00 18,037.45 66.44% 2026 年 6 月 30
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 日
列产品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2,251.00 21,125.45 21,125.45 100.00% -
合 计 78,000.00 76,874.45 59,530.35 77.44% -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形。
四、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子公司芜湖飞龙和郑州飞龙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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