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ST司特 公告编号:2026-9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6 年 3 月 27 日,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和《关于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宣城东晨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15 号)(以下简称“《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开展虚假工程建设业务、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导致公司披露的 2021年年报、2023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根据《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公司因虚构工程建设项目、收入成本等导致上市公司 2024 年及部分以前年度收入、成本、固定资产等数据不准确,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为完整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根据公司自查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公司 2022 年度至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追溯调整。
关于《事先告知书》载明的贵州路发部分违规事项,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 2021 年度至2023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合规性进行鉴证,该所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5HFAS1B0075)。
本次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会导致已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期末净资产发生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追溯调整2022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本次对下述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1.《事先告知书》中内容
“二、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导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司尔特向安徽某合农资有限公司、凤阳县某顺农资有限公司虚假采购尿素,虚增营业成本18,960,270.89元。司尔特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景德镇市某丰农资有限公司、宣城市某信农资经营部等17家经销商虚假销售有机肥,虚增营业收入9,502,925.00元。上述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导致司尔特虚减2021年利润总额9,457,345.89元。
综上,司尔特通过开展虚假工程建设业务、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导致司尔特披露的2021年年报、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度虚增利润总额36,346,690.8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76%;2023年虚减利润总额17,348,548.4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
2.《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内容
“三、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
司尔特因虚构工程建设项目、收入成本等导致上市公司2024年及部分以前年度收入、成本、固定资产等数据不准确,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在综合考量《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认定对报表的影响后,
就《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认定,公司对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
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追溯调整2022-2024年度财务报表。
3、公司自查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公司自查,公司以前年度存在虚假交易及虚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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