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19:45:56 股吧网页版
亚太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 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包括:

1、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4 年监事薪酬方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以及公司 2024 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并遵循《证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 2024 年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