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六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科技”或“公 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亚太轻合 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标 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从二级市场 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数为 3,167.4708 万股,涉及标的
股票种类为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51,143,495 股的 2.53%。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具体情况 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83.7354 万份,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583.735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27%,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 50.00%。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83.735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27%,占本激励 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 50.00%。
鉴于公司可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总额可能发生变动,暂以 2026 年
3 月 19 日公司股本总额 1,251,143,495 股为基准进行相关测算。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 股、派息等事宜,将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对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
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14 人,包括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及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10 元/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55 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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