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44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
5、主持人:董事长万胜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5 人,代表股份 493,121,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1.7406%。(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690,018,35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 2,650,0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
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687,368,353 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45,
647,5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8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4 人,代表股份 147,474,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5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6 人,代表股份 154,797,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52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323,22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4 人,代表股份 147,474,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549%。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卢贤榕、吴林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493,060,2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43,930 股(其中,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4,735,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99.960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 4
3,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84%。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了 2025 年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493,060,2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
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43,930 股(其中,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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