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6 21:29:42 股吧网页版
中化岩土: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受理。

2. 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远方基础工程
有限公司为原告。

3. 涉案金额:10,167,236.75 元(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
4.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由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判决结果
尚未确定,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诉讼、仲裁案件,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增城区富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案已立案审理,案号为(2025)粤 0118 民初 16160 号。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1. 原告: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 4811 号 701 室-34

法定代表人:陈柏林

2. 被告:广州市增城区富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心新镇恒大山水城景峰南街 1 号
自编之三

法定代表人:熊少奔

(二)诉讼机构情况

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2. 所在地: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城大道 269-1 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案件事实与起因

原告与被告签订《广州恒大紫荆学府项目基坑支护工程》,工程所在地增城区中新镇坑贝村。原告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工程结算金额为 19,664,763.60 元。

但截止到起诉之日,被告仅向原告支付广州恒大紫荆学府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款 9,497,526.85 元,仍拖欠原告工程款 10,167,236.75 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 27 条,本案工程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完工并交付被告一,应从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计算利息,
利息按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1.5 倍计算,符合法律规定。

现原告为维护自身中小企业合法利益,依据民法典、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筑工程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本诉,恳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二)诉讼请求

1. 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 10,167,236.75
元及利息(以 10,167,236.75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
按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1.5 倍计算,暂计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实际计算至清偿之日);

2. 请求依法判决原告在被告应支付的建设工程的价款范围
内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 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前期已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2022 年 2 月 19 日、2022 年
5 月 19 日、2022 年 8 月 6 日、2023 年 1 月 4 日、2023 年 5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22 日、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6 月 27 日、
2024 年 8 月 14 日、2024 年 11 月 23 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
2025 年 3 月 19 日、2025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关于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诉讼、仲裁情况进展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