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释义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以风险管理为导
向、以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要求融入公司制度、业务流程、部门职责、绩效考核、企业文化等各个方面,由公司决策层、经营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贯穿公司经营活动全过程的控制活动和管理方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级控股、实际控
制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子公司应依据本制度及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其自身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二章 目标与原则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强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有关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流程,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三)制衡性原则:公司的决策层、高管层、执行层的治理结构合理,每项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互相制约的控制环节;
(四)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公司全体人员应自觉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通过内部控制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五)独立性原则: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
(六)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坚持以风险控制、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原则;
(七)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 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八)合理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适当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九)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在保证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控制目标。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
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批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掌握公司内部控制重大风险及其管理状况,对相关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三)监督和保障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全
面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可责令公司整改。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阅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
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指导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
(三)督促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整改;
(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
(五)当公司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或风险时,向董事会提出质询、建议,并有权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监管机构报告
(六)《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经营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的建立、完善,全面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公司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各专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及时发现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
第九条 审计部门是内部控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充分发
挥在内部控制工作中的统筹推动、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作用,具体职责包括:
(一)独立、客观地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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