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
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围绕公司战略规
划和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各管理环节和运营过程中,建立规范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执行清晰的风险管理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强化风险管理考核与评价,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
(一)建立和规范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风险控制长效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逐步采用科学合理的风险量化方法实施风险管理,将
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三)保证各项经营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为实现战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四)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五)确保在风险和收益匹配前提下实现公司整体价值最大化。
第六条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导向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应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通过规范决策程序,执行全面风险管理措施,确保战略目标和规划的实现。
(二)全面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应当全员参与,覆盖投资、建设、运营的管理全周期,贯穿决策、执行、监督、考核与评价全过程。
(三)重要性原则。在全面风险管理基础上,重点关注公司的重大事项、特殊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制定风险应对措施,防范重大风险。
(四)谨慎性原则。应当坚持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着重做好风险识别的预判和风险控制的策略。
(五)系统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应系统考虑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及相互影响,不能孤立或片面地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六)适时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不是静态的管理,应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动态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七条 公司及分子公司主要领导是风险管理工作“第一责
任人”,分管领导是风险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各业务归口部门是风险管理“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
第八条 公司按照风险分层、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逐步
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将风险管理的工作节点融入公司管理和业务流程中,把风险管理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建立健全、持续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逐步构建健全的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架构。
第一道防线为各部门、各公司,负责在业务前端识别、评估、应对、报告风险;
第二道防线为风险管理归口部门,负责牵头统筹制定各类风险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风险管理运行机制;
第三道防线为审计部门,负责对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设计的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或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党总支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前置研究全面风险管理
相关重大事项。
第十条 董事会是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依据相关
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决定全面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二)决定重大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应对方案;
(三)督导培育全面风险管理文化;
(四)决定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机
构,负责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重大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应对方案;
(二)指导全面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三)审议董事会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全面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依据
相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决定风险管理制度;
(二)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总体目标与风险管理策略;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四)指导监督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
(五)审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风险管理事项。
第十三条 法务风控部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归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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