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慧聪)
本人作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 11 月17 日(以下简称“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李慧聪,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1984年生,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副教授。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于中国科学院大学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2016年6月至2018年11月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讲师;2018年9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硕士
研究生导师;2018年11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副教授;2020年12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财务系副主任;2023年7月至2025年11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项议案讨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东会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数
李慧聪 14 14 0 0 0 否 6
董事会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1月 2 日 审议通过: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八次临时会议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审议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1月 10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次临时会议 日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1月 27
十次临时会议 日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中选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第 1.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一次临时会议 2025 年 3月 6 日 2.关于 202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审议通过:
1.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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