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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2:37:57 股吧网页版
万和电气: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6)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7)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8)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9)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1.03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 4.82 亿元。

(10)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为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为 4,156.24 万元。

(11)2024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12)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13)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承办具体审计工作。
(14)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为 1,877.29 万元。(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9月30日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25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
(以下简称“业务约定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严格按照业务约定书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实施了审计工作,并
出具了相应审计报告;同时,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出具了专项报告。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保持了充分、必要的沟通,保障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经综合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履职全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性,恪守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审计意见公允客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监督过程及相关事项,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具体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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