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贯彻落实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25 年,公司坚持初心、稳定经营,充分发挥了钢结构制造和钾肥产业双轮驱动模式的优势,分散经营风险,实现了不同业务的动态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的经营业绩得到相应提高。
其中公司钢结构业务方面在 2025 年订单充裕,与上年同期持平,稳定发展。坚持从销售到售后一站式服务,从投标开始到履约、售后,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交货。生产工作组织有序,从原材料、人员到排产都提前计划,确保了全年生产任务有序开展。
2025 年,钾肥业务方面老挝开元超额完成了生产任务,产量再创新高。生产氯
化钾 130.02 万吨,实现销售 123.14 万吨,与 2024 年销售 122.09 万吨相比,同比
增长 0.86%。
二、2025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定期报告、聘任高管、关联交易、董事会换届、利润分配等议案 36 项。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公司召集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主动落实和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审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议案资料,依靠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治理、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防范重大风险;深化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为公司战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保障公司的健康、持续、科学发展。2025 年,独立董事按时参加与其相关的所有会议,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合规监督和风险管理置于工作首位,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范屏障的建立与运行,确保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为维护公司财务健康和提升内部治理水平提供坚实支持。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重点关注如下方面:
(1)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充分了解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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