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6-01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2024-2026)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让投资者更好的分享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授权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3.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2024-2026)回报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中期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内容
为简化决策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且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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