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议案 19 项,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监事会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1.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第六届监事会 2024年04 7.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月 11 日 8.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11.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1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 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 第六届监事会 2024年04 1.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六次会议 月 23 日
3 第六届监事会 2024年08 1.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七次会议 月 15 日 2.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第六届监事会 2024年10 3.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八次会议 月 28 日
5 第六届监事会 2024年12 1.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月 10 日 2.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召开的5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并做出了相关决议。
1、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及时掌握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经营工作的开展情况,依法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活动、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过程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防范经营风险。
2、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对董事会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财务监督职能。
3、依法监督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督促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保证公司经营活动规范运作。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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