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16:51:01 股吧网页版
新联电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独立
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都晓芳女士担任主持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
部分闲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转让闲置房产,交易价格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价格公允,可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都晓芳、李正飞、谢满林
2026 年 4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