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4 16:38:21 股吧网页版
*ST春兴: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ST 春兴 公告编号:2026-05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袁静女士于2026年5月1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截至目前袁静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1,00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袁静女士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会具体事项补充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 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