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10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执行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股权转让欠款10,800万元及逾期利息等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案尚在执行阶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于近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苏0591执11096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生应付的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欠款事项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
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91 民初 3080 号】,判决: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原告春兴精工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0800 万元,并支付
以 10800 万元未付部分为基数,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被告孙洁晓对
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
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本次诉讼的执行进展
因判决已生效,但被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晓先 生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约定的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 民法院申请执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并出具了《执行案件受理
通知书》【(2025)苏 0591 执 11096 号】。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一)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 收到的其他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627.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号 收到案件材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料的日期 (万元)
1 江苏汇联铝业 金寨春兴精工有 买卖合 收到《应诉通
2025.12.10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同纠纷 1,254.43 知书》
2 2025.12.10 苏州铸鼎压铸 金寨春兴精工有 买卖合 收到《应诉通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同纠纷 373.28 知书》
合计 1,627.71 —
注:另有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的诉讼案件共计5起,涉案金额共计107.28万元。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近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12月20日、2025年3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111、2024-032、2024-112、2025-018),于2023年12月 29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6月29日、2024年11月2日、2025年3月1日在巨潮资 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3-127、2024-019、2024-064、2024-102、2025-015),于2025年6月3 日、2025年10月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