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条款中仅做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全文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条款中仅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的,或者“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个别用词造句变化、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部分阿拉伯数字替换成中文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简称及全称的调整等,因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变动,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4、《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06,101,000 元。 828,173,658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6,101,00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28,173,658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
照本章程或者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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