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作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密切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专业背景、工作情况
本人宁华波,硕士研究生学历,已获得律师执业资格,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现任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0 0 3 3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2025 年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2025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均参会。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5 5
(1)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补选非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是否满足任职条件进行核查,确认候选人资质及合规性,确保补选、换届选举工作合法合规、按时有序完成,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备注
专门会议次数
1 1 0 0 /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的议案发表意见。
4、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效履职。2025 年度,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履职需求进行实地考察,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得到有效落实。
履职期间,本人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在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内控制度、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各项工作,督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