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在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公证天业人员、资质等各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013 年 9 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
财富中心 5-1001 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
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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