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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21:28:21 股吧网页版
尚荣医疗:尚荣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深圳市尚
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本条议事规则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或者拒绝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和义务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解除其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委员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九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应当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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