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5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时全体委员、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建立科学规范、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更好地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与治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满后如有新的薪酬方案,按新方
案实施;若未有其他新的薪酬方案,本薪酬方案继续有效,有效期一年,以此类推。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80,000 元/年(税前),
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2)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津贴。外部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3)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领取相应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在年度审计结果出具后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核定绩效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在年度审计结果出具后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核定绩效薪酬。公司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参照本方案执行。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被选举/聘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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