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4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旭峰 董事长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69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54,850,24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5.6855%;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27,391,9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8.60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4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7,458,2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0771%。
(2)中小投资者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63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767,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979%;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 0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63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767,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979%。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4,834,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24%;反对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71%;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4,834,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64%;反对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71%;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65%。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王帅棋律师、施勤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宝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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