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2年8月23日,上市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62 号),获准向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亿元。2022年9月23日,中信证券将扣除承销服务费后的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中。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52号),截至2022年9月23日止,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4.8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13,911,972.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6,088,022.78元。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14,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85,999,994.84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00,178,667.8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元;于2022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178,667.8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4,788,859.2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8,454,369.1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市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310010610120100216175,并于2022年10月19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浙商银行杭州西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招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606021729200238706,并于2023年7月19日与公司、工商银行招远支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3310010610120 108,429,437.06
司 州西湖支行 100216175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606021729200 24,932.04
司 司招远支行 23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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