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暨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涉及2名股东,分别为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电子”),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0,556,708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408,542,039股的5.03%,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8,542,039股变更为387,985,331股。
3、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回购注销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致使控股股东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比例由37.10%增加至38.02%;朱宝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比例由21.61%增加至22.76%;永裕电子权益比例由8.83%减少至5.04%,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宝鼎科技因实施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及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8月18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62号),核准公司向招金集团、永裕电子等13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102,689,322股股份,以11.97亿元交易对价购买其持有的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63.87%股权,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2022年9月15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0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宝鼎科技与永裕电子、招金集团于2022年3月15日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经宝鼎科技与业绩承诺方协商同意,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本次收购完成日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包括本次重组实施完成的当年)。业绩承诺方承诺,金宝电子在2022年、2023年、2024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253.55万元、20,809.76万元、25,041.45万元,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不低于61,104.76万元。
业绩承诺方承诺,在金宝电子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应不低于相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在每个业绩承诺年度,如果金宝电子的实际净利润低于该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则就其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方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比例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具体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业绩承诺方各自当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方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各自已补
偿股份数量(如有)。
如宝鼎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送股等除权事项,相关应补偿股份数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或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的部分由业绩承诺方向上市公司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三)减值测试安排
公司、业绩承诺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公司应对金宝电子进行减值测试并由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若标的资产发生减值情况的,应由业绩补偿方即永裕电子、招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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