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沈林华: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浙江广播科学研究所会计、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广播电视厅计划财务处会计师、副处长(主持工作),浙江人民广播电台计划财务部主任,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总经理,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执行总裁、党委委员。现任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华栖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合计出席会议9次。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年应参加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股东会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沈林华 7 7 0 0 0 2 2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4月9日至今,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公司经营层主要管理人员任职等事项在2025年年度内是否继续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进行复核,经复核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公司经营层主要管理人员任职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其薪酬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在公司现场办公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同时还不定期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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