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南方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409,639 股,发行价格为 26.03 元/股。根据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苏亚验〔2025〕4 号),截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止,南方精工向特定
对象实际发行 A 股股票 5,409,63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812,903.17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4,278,688.34 元,南方精工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36,534,214.83 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3,653.42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
项目投入 C1 1,055.1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89
项目投入 D1=B1+C1 1,055.1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8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2,600.1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2,600.16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南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分别与苏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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