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8:46:41 股吧网页版
辉隆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19 楼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程诚女士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0 人,代表股份 395,140,46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9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为 358,291,5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813%;网络投票股东为 250 人,代表股份数为 36,848,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91%。

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52 人,代表股份 36,850,2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4,597,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625%;反对 518,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11%;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306,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5%;反对 518,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58%;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
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