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19 楼会议
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程诚女士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0 人,代表股份 395,140,46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9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为 358,291,5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813%;网络投票股东为 250 人,代表股份数为 36,848,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91%。
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52 人,代表股份 36,850,2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4,597,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625%;反对 518,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11%;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306,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5%;反对 518,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58%;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
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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