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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19:28:43 股吧网页版
辉隆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5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
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
规定不再适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勤勉尽责履行监督
职能,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根据上述调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简称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定,由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和李永东等 191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安徽辉隆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40000148941720L。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
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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