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的 2025 年,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现将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马长安,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77 年参加工作,历任淮北三矿中学教师、淮北煤师院办公室秘书、副主任、总务处长兼后勤机关总支书记、后勤基建处长、安徽天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天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金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合肥瑞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甘肃安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勤勉履行职责,依法出席董事会
和股东会,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
权。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
会议情况述职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以通讯方式参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议
马长安 8 2 6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会次数 2
经审核认为,任期内公司 2025 年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召开 1 次会议,
审议公司变更内审机构负责人的事项。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 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
理(ESG)报告》《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的事项,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 ESG 报告编制计划的事项。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6 次会议,审议公司审计工作总结、募集资金使用
和存放情况、内审部门日常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等事项,审议公司定期
报告、2025 年续聘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内审机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等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
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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