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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6 20:13:24 股吧网页版
辉隆股份:公司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张华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的 2025 年,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现将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华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1 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历任合肥市邮政局员工,安徽世纪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巨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亿达(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勤勉履行职责,依法出席董事会
和股东会,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
权。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
会议情况述职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以通讯方式参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张华平 8 3 5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会次数 3

经审核认为,任期内公司 2025 年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2 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审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事项。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
加了 1 次会议,审议公司变更内审机构负责人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
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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